早前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中信国安(000839.SZ)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确认,中信国安2009年至2015年连续七年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2亿元。
无论是时间长度还是造假金额,该案无不令市场咋舌。一家公司能够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造假超过10亿元,审计机构岂非形同虚设?这也令人啧啧称奇。
查阅资料可发现,中信国安上市以来的审计机构虽然看似有过变更,但实质上同属一家,甚至签字会计师这类主要人员基本上都是同一班底。值得注意的是,仅查阅证监会的处罚信息便可以发现,在中信国安之前,这家名称不断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历年来便已涉及多宗处罚。
“师”出同门的“无保留意见”
资料显示,中信国安自1999年上市,上市至今的21份年报,审计机出具的审核结论均为“无保留意见”。
上市以来,中信国安的年报审计共更换了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2008年,下称“京都所”)、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下称“北京京都天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2011年,下称“京都天华”)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2019年,下称“致同所”)。实际上,为中信国安服务的这四家审计机构是一脉相承的,京都所由北京首家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和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改制而来,此后又更名为北京京都天华、京都天华、致同所。
从中信国安披露的年报中也可以看出这种承袭。
据Wind数据显示,从2005年有统计的签字会计师来看,长达15年间中信国安总计披露了15份年报,一共有签字会计师10人,分别为李欣、钱斌和龙传喜等人。其中有钱斌签字的年报10份,有李欣签字的年报5份。
具体来说,2005年至2009年,钱斌连续5年为中信国安的年报签字会计师,此后其名字从年报中消失,直至2013年至2014年,他又出现,并连续2年成为签字会计师。接着在2017年至2019年间,钱斌又连续3年成为年报签字会计师。同样的,2006年至2010年,李欣连续5年为中信国安的年报签字会计师。2012年至2016年,龙传喜连续5年为中信国安的年报签字会计师。
“实际为中信国安服务的会计师业务团队应该是同一拨人,只不过按照监管轮替的要求,更换了会计师签字,可能实际服务的团队基本没变。”曾在安永任职、熟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一位注册会计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连续为同一上市公司提供五年审计服务并被轮换后,在两年以内,不得重新为该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在证监会指出的造假时间段(2009年至2015年),中信国安这期间的审计费用总体还算平稳,中途一度大涨后,又基本维持不变。报告显示,2009年、2010年,中信国安董事会决议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38 万元;2011年审计费用上涨了10万元,达148 万元;2012年,中信国安的审计机构变更为更名后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报酬则达243万元,此后2013年、2014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分别为243万元、248万元。
涉案累累
不断变更的“京都所”,并非第一次涉案。仅仅是查阅证监会的处罚信息便可发现,从“京都所”到“致同所”,这家审计机构不断变身的过程也涉及多宗处罚。
2004年10月14日,证监会对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大连盛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证券违法一案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都所及相关人员)称,经查明,京都所未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相关规定,对菲菲集团垫付农业公司工程款、房屋公司澳家庄园别墅小配套工程施工和房屋公司按揭销售房屋等重大事项未认真履行查询、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支持审计意见的审计证据,从而出具了含有虚假内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证监会称,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童登书和王友业负有直接责任。二人分别为京都所副主任会计师、京都所审计四部副经理。
2006年3月,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都所及李欣、景恒心)称,中关村科技存在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2001年、2002年年报遗漏重大担保事项的违法行为。经证监会查明,京都所在对中关村科技2001年和 200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对中关村科技的对外担保事项执行函证程序,也未取得中关村科技贷款卡及借款、担保信息的情况下,对中关村科技2001年和2002年年报发表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虽然在审计意见解释性说明中提示中关村(000931.SZ)存在巨额对外担保,但未能揭示出中关村科技存在重大担保事项遗漏披露的事实。
证监会指出,京都所在审计中关村2001年和2002年年报过程中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对中关村2001年和2002年年报存在的重大遗漏负有审计责任。
证监会称,京都所在中关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三条“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行为。京都所的签字会计师李欣等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证监会决定,对京都所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欣、景恒心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在上述两大案件之后,京都所进行了一系列吸收合并名称变更为北京京都天华、京都天华,继续开展执业服务。2011年,京都天华又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合并,此后新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现在的名称致同所。
据致同官网介绍,在全国拥有28个分支机构,超过270名合伙人,60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逾1200人。2018年度,致同所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为上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8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近年来,致同所也多次出现在证监会的处罚名单中。
据证监会通报的2016年度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显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2020年3月,致同所因太化股份(600281.SH)2014年年报披露违法违规、财报审计时未尽勤勉尽责义务,被证监会罚款120万元。据证监会通报,致同所对太化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主要是对收入政策审计程序不到位,销售业务循环控制测试不恰当,贸易收入真实性审计程序不到位。致同会计所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
2020年9月,因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项目违规,致同会计所还收到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