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本是一次开心的相聚,老朋友一起聊天、打牌,没想到最后竟然闹上法庭。近日,常山县法院宣判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去年3月20日,郑某、林某、熊某与裴某在一家茶室偶遇。多年未见的老朋友相见甚欢,一起喝茶聊天,之后林某、熊某和裴某打牌,郑某在一旁观看。没多久,裴某的手开始发抖,牌掉落在地,几分钟后昏迷。郑某等三人立即喊来茶室负责人马某,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5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将裴某送往医院。
医院CT报告表明,裴某脑干、左侧丘脑出血,为高血压引起的脑溢血所致。当月27日,因病情严重,裴某家属决定放弃治疗,裴某当日去世。裴某的妻子、儿子、女儿认为裴某的死亡与牌友未及时抢救及耽误医生问诊有一定关系,于是将林某、熊某及茶室负责人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42万余元。
常山县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在裴某突发疾病后,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协助120急救医生进行了救助,履行了能力范围内的救助义务;裴某的死亡由于其本身突发疾病所致。民法典规定,处理民事纠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喝茶聊天打牌本是老百姓常见的沟通交流方式之一,如果要求三被告履行超出能力范围内的救助义务,显然有悖于老百姓人际交往中的公序良俗。故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三原告的诉讼请求。(通讯员 蔡武 章晨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