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难找咱们村的检察联络员啊,你要不嫌远,也可以找乡镇检察室,他们保证给你解决困难。”
“我的事情四处反映,拖了好多年了,找检察院要管我的事?”
“要,肯定要,你看我的事找到检察院,他们跑上跑下,出主意想办法,我已经拿到赔偿款了。”
这是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赵化镇走访一村民时看到的情景,老百姓说的正是富顺县检察院开展的“检民一路”活动。
听到判决结果 村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此前,富顺县赵化检察室收集到该镇铁龙村村民徐某和王某有矛盾纠纷没有解决并愈演愈烈的线索,立即报告富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经了解,徐某以拿自己的物品为由,在未经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入王某家中,翻找东西未果后,对王某和其女儿实施殴打,导致王某和其女儿被打伤住进医院。两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达不到故意伤害刑事立案标准。王某觉得自己在家中被打伤还受到打人者的恐吓,而法律却制裁不了施暴者,心中很不是滋味。在一筹莫展的情况下,王某找到赵化检察室,寻求帮助。
富顺检察院得知这一线索后,立即提前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席会讨论案情,建议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徐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审查起诉阶段,徐某赔偿了王某的损失,并且认罪认罚,获得王某的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最终法院对徐某判处缓刑。
这一结果,王某及家人非常满意,打人者得到法律的制裁,自己也得到该有的赔偿,生活回到正轨。一件群众的“急愁难”事,在检察干警、检察联络员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做到了有效化解。王某出院后给赵化检察室送来“维护正义、解民忧患、依法监督、秉公办案”的锦旗,并称赞道:“检察院是真正为老百姓撑腰的地方”。
拿到赔偿款 村民脸上难掩喜悦的笑容
富顺县赵化镇古木村村民黄某在当地一鞋业加工厂工作时,手指因工受伤,加工厂老板不愿赔偿,黄某打算申请劳动鉴定,但鉴定费用没有着落,并且因其伤势较轻工伤鉴定结果可能达不到赔偿标准。黄某家人多次协商无果后产生报复的想法。得知这一矛盾纠纷,该院检察官立即联系该镇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但加工厂老板拒不接受调解,态度极其恶劣。
经了解,黄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贫寒,受伤后无法工作没有生活来源。为妥善处理该矛盾,助力乡村振兴,检察官积极查找劳动法,帮助黄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了解到该加工厂与黄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相应保险,需赔偿双倍工资时,检察官以此为由帮助黄某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并交到富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仲裁,裁决加工厂赔偿黄某5000余元。加工厂不服,上诉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9日,经市中级人民中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加工厂支付黄某5350元。调解生效后,加工厂拖欠几个月一直未支付。黄某心急如焚,因不懂法又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官立即帮助黄某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检察官、法官的努力,2021年4月加工厂支付黄某5350元。拿着赔偿款,黄某激动的热泪盈眶,写来感谢信感动的说:“没想到检察院真的把我们贫困老百姓放在心上,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不是你们,我一分钱都拿不到。感谢共产党,感谢检察院。”
细心的检察官发现,加工厂与工人没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检察官以案释法,向加工厂经营者和工人宣讲劳动法,目前该工厂已为工人购买保险。有了保障,工人拍手称赞。
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富顺检察院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将开展“检民一路”活动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检察举措,搭建起为民服务连心桥。
富顺检察院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丰富为民服务措施,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深度和力度,采取“360”工作法参与社会基层治理,通过走访发案率高、矛盾纠纷突出、信访事件多的村、社区,及时介入、妥善处置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纠纷事件20余件,多次收到群众的锦旗、感谢信,真正把矛盾化解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文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