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针对家长、学生关注的考试次数,此次《意见》中明确,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
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入学考、摸底考、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小学阶段不得进行期中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可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七、八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可进行期中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可在下学期进行期中考试和1次模拟考试;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可在上学期进行期中考试,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可组织 1~2 次模拟考试。严禁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成绩呈现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孩子在校的考试结果能不能排名?家长能否知晓?
按照要求,学校期中期末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只可以适当方式逐一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学校要运用好考试结果,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教情,切实改进课堂教学,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考试管理起始年级不得通过考试分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
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依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同样管理。
考试难度难度不“超纲”、不出偏题怪题
除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在考试难度上此次《意见》中也明确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都不具有甄别和选拔功能。学校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要增强试题情境的真实性、适切性、多样性和思想性,提高试题情境与考查目标、试题答案的匹配性,杜绝试题情境、任务两张皮的现象。加强命题资料库建设,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丰富材料类型,确保材料的权威性,杜绝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记者 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