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该局正对外征求《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时间截至4月4日。
《条例》(征求意见稿)统一囊括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及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三种保护类型,成体系地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将是全国首部综合性的地理标志地方性法规,具有开创性意义。《条例》(征求意见稿)共9章47条,包括总则、地理标志资源维护和注册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地理标志保护和监管等。据介绍,《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地理标志的培育、使用等各方面,全方位全链条提供地理标志法律保障。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4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邮寄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三、通过来电,联系人:孙娟,刘金华。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