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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酒能壮胆。大量饮酒往往令人恍惚、亢奋,容易一时冲动做出平日不敢做的事情。近日,普陀警方就在处置一起纠纷警情中,查获了一名尚未取得驾照,因酒后冲动,拿朋友新车练手并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目前,涉事人员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29日22时4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长征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一青年男子驾车将梅川路某饭店门口停车场内的盆栽撞坏,双方就赔偿价格产生了纠纷。接报后,民警立刻赶赴报警地点处置,并在现场发现了浑身酒气,疑似处于醉酒状态的肇事司机李某。经交警现场对李某作呼气式酒精测试,李某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204mg/100ml。
民警当场传唤李某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8mg /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所幸李某酒后的冲动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
到案后,李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据李某交代,7月29日晚上,他与朋友相约在梅川路某饭店聚餐,席间喝了不少酒。23时许,大家开始各自回家。由于李某的一位朋友驾驶着一辆新车来饭店吃饭,受酒精影响,李某突然想拿朋友的新车练练手。于是,之前只从网上了解,观察过别人开车,但从来没有学过开车的李某借着酒劲偷偷拿走了朋友的钥匙并发动了车辆,还招呼其他朋友上车,准备将车开至停车场出口处再还给朋友。岂料,李某开错了方向,将车误行驶至入口处,只得倒车掉头。就在李某驾车掉头时,操作失误,不慎撞倒了停车场内的两盆盆栽,造成了交通事故。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无证驾驶与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