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报丨长宁法官提醒:个别商家“套路”深,网购一定要当心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2022-08-23 05:43:20

一套百卷合集的典藏版书籍原价58000元,现在标价仅126元,是不是瞬间感觉赚到了?毫不犹豫地下单后,才发现其中“套路”很深。长宁区人民法院在线庭审的这起案件,“揭秘”了网购图书时遭遇的“移花接木”。

在浏览某购书网站时,市民王先生“捡到了宝”,自己心仪已久的一套书籍正在以远超乎想象的低价出售,他想都没想就下单了,使用优惠券后仅支付了119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下赚到了!”正当王先生暗自欣喜的时候,网店工作人员的一个电话令他变得犹豫不决起来。

“您购买的书籍目前可能缺货,需要进一步核实库存,请问您是否要取消订单或者换货?”

“我愿意等待,希望店铺按约交付”......

心爱的书籍“近在眼前”却拿不到手,王先生“妥协”地答应,“好书不怕晚”,等等也无妨。

次日,王先生果真收到了商家发来的快递,眼前的一幕却令他哭笑不得。他心心念念的典藏版书籍已被“调包”,换成了一本毫不相关的简装书。

更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当他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重新发货时,商家不是拒绝就是不予理会,仿佛失联了一样。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无奈之下,王先生诉至长宁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商家按网购订单交付所购典藏书籍一套。

在长宁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受理该案并组织了在线庭审后,背后的“猫腻”才渐渐浮出水面。

“王先生所购的典藏书籍一套共有100卷,线上售卖的标价为126元的书籍只是其中一卷”,原来,商家是打着“126元购买整套书”的旗号在“套路”消费者。然而,为什么发货的一卷也不是百卷中的一卷呢?“书籍目前缺货,一卷也无法交付。”商家如此答复。

除了“套路”多,商家开始直接“摆烂”。面对商家的狡辩,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王先生通过网购平台提交订单并付款,订单显示提交成功,其与被告商家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依法成立。

经查明,王先生所购典藏书籍一套共100卷,官方定价58000元。在该购书网站上,涉案商品快照并未标注该书籍系单卷出售,反而使用整套书籍封面作为主图,载明“4000余万字51000余页,16开布面精装100卷收书303种”。同时,商家在与王先生的沟通过程中,从未告知126元系其中一卷书籍价格。

不仅如此,在商品名称下方,明确注明了“线上线下同步销售,下单前请联系在线客服查询书籍库存”。商家联系王先生时,仅告知需要核实有无库存,未明确告知无法履行,在未与王先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商家擅自变更交付书籍,显然构成违约。

那么,为何商家说一套做一套呢?法院通过与当事双方核实以及登录相关购物网站查询的方式查明了其中的缘故。其实,这套书籍非常的稀缺,极少有售,网上个别在售商品的价格为100余元或4万元左右,差距较大,而销量记录为0。如此一来,此案件的书店商家很难兑现其发货的承诺。

对此,法官向双方充分释法说理,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被告商家表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考虑到消费者购物感受和公司商誉,愿意主动向原告进行赔偿。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并当庭履行完毕。

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但法官表示,网络购物在给消费者带来多元选择和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因空间障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弊端,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网站多比较后,谨慎购物。

而对于商家而言,法官有几点想要特别提醒:商家在编辑商品详情时,应全面、真实、准确披露商品信息,杜绝夸大宣传,避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上架商品前,应核实库存数量,确保上架商品可以正常交付,同时谨慎检查标注价格,避免因错标价格产生重大误解引发相关纠纷;在发生商品缺货等无法交付的情形时,应如实告知消费者原因,双方协商解决方案,不得擅自单方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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