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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东旺派出所,接辖区企事业单位光明集团工作人员求助,称在企业一处园地内飞入一只受伤的不明鸟类,像一只“老鹰”,目前已将该鸟临时控制,请民警到场处置。
接警后,民警沈杰到场后初步认定,该鸟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并将该鸟带回了派出所。
回到派出所后,经过民警仔细观察发现,老鹰翅膀有伤只能短距离飞行,当即联系了区林业部门。经林业站工作人员到场确认,该鸟类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目前林业站已将该游隼救助。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在发现受伤、受困的鸟类时,不要自行处理或进行非法售卖,应及时送交给公安机关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