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动态:探索新模式,静安区检察院助力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探索跑出“加速度”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2023-04-05 05: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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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静安区检察院了解到,为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探索,区检察院以机构和职能整合为基础,秉承综合履职理念,创新履职方式,创设“纵横协同,一体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助力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探索跑出“加速度”。

充分维护合法权益 市院、区院联动办案探索新路径

动画片《汪汪队立大功》受到不少孩子的喜爱。为蹭IP热度,吴某某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设计、开制玩具模具,架设多条生产线,开足马力大量生产“天天”“小克”等玩具产品并流向市场。2021年4月,警方一举捣毁假冒汪汪队玩具生产窝点,抓获多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并扣押窝点内大量待销售玩具。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面对“零口供”的犯罪嫌疑人,检察官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现场勘察仓库,亲验每一款涉嫌侵权商品的外观、商标附着情况;持续与侦查机关沟通,引导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取证;邀请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协助开展作品同一性鉴定工作。在全面夯实案件审查证据的基础上,检察机关认定该案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侵犯著作权罪,应当数罪并罚。

与此同时,检察官依靠技术调查官对涉案产品质量初步鉴定。经检测,扣押产品中有部分不符合产品安全国家标准,可能致使消费者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确定了这一关键事实后,检察官以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机制为依托,及时向市检三分院请示汇报,启动上下联动办案,通过市分院经验指导和区院扎实调查核实,为该案探索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奠定良好基础。被告人吴某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发布公开致歉声明,并对消费者发出产品使用安全警示。

2023年2月23日,市三中院对吴某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余五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二十二万元至人民币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发挥部门“1+1>2”合作效应 合力护航食品安全

2022年7月起,林某某因一时贪图便宜,在市场上低价购进假冒“太太乐”品牌鸡精,并通过网店及微信对外销售。销售尚不足一个月,林某某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对其销售的涉案产品扣押。经查证,该案销售金额为6.8万余元,查扣假货货值金额4.9万余元。

鉴于该案涉案金额较低、销售时间较短,且林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经审查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食品安全不容小觑,在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静安区检察院积极探索相对不起诉案件的检察公益诉讼保护路径。

静安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与公益检察室依托职能优势,充分发挥“1+1>2”的合作效应,高效推动涉案假冒产品的鉴定。经检测,部分假冒产品不符合调味品行业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发布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

2023年2月24日,静安区检察院对林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于同日与林某某达成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协议,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危险以及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按照协议约定,林某某对其违法行为公开致歉,并通过法治日报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支付惩罚性赔偿款10.2万余元。

静安区检察院表示,将坚持以“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一体化建设为指引,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新路径探索,继续完善构建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的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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