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消费却“无钱”还债
近日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资料图)
以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
依法对一“老赖”行为提起公诉
投资62.8万,多年无收益更无利息
2014年,家住杨浦的周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某影视公司的老总汤某,经过多次沟通和了解,周女士跟汤某达成了合作协议,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间,周女士与汤某公司,共达成5项合作协议,投资金额近62.8万余元。
投资几十万,目的就是能有部分收益,可是周女士投资汤某公司后,不仅没有看到收益,就连投资金额原本说好的利息,也没有拿到。几经交涉仍无法兑现,无奈之下,周女士准备撤回投资,收回本金,于是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面对强制执行,汤某拒不还钱
根据周女士的诉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汤某公司应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周女士投资款62.8万余元,以及利息。但是汤某及其影视公司,依旧我行我素。忍无可忍的周女士,于2017年12月8日,向杨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2月29日,周女士申请的强制执行正式生效,但是汤某及其影视公司,依旧不按照强制执行判决归还钱款。对于这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行为,杨浦区人民法院认为,汤某这种行为情节十分严重,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是彻彻底底的“老赖”行径。
久拖不还,无耻“老赖”被提起公诉
经多次催促仍拒不还款,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对汤某的“老赖”行为提起公诉。
经查,在汤某应该履行生效判决期间,其公司竟有750余万元的资金转出,而且大部分资金被转给了汽车维修和装饰装潢等公司,也就是说,汤某明明有偿还能力,却拒不执行偿还义务,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汤某无视法律私自转移财产,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杨浦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汤某拒不执行裁定罪开庭审理。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各位妄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法网难逃,切莫以身试法,藐视法律,对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