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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8月9日丨浙商银行(02016.HK)宣布,本行于今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浙商银行陆建强任职资格的批覆》(金覆[2023][183]号),据此,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陆建强担任董事长及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陆建强先生担任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自本行收到批覆之日(即2023年8月9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张荣森自公告日期起不再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本行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本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据此,陆建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委任自本行收到批覆之日(即2023年8月9日)起生效。张荣森于同日不再代为履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